§5.4
定积分的换元法
一、换元公式
【定理】若
1、函数
在
上连续;
2、函数
在区间
上单值且具有连续导数;
3、当
在
上变化时,
的值在
上变化,且
, ![]()
则有
(1)
证明:
(1)式中的被积函数在其积分区间上均是连续, 故(1)式两端的定积分存在。且(1)式两端的被积函数的原函数均是存在的。
假设
是
在
上的一个原函数,据牛顿—莱布尼兹公式有

另一方面,
函数
的导数为
![]()
这表明:
函数
是
在
上的一个原函数, 故有:

从而有 
对这一定理给出几点注解:
1、用替换
,将原来变量
代换成新变量
后,原定积分的限应同时换成新变量的限。
求出
的原函数
后,不必象不定积分那样,将
变换成原变量
的函数,只需将新变量
的上下限代入
中然后相减即可。
2、应注意代换的条件,避免出错。
(1)、
在
单值且
连续;
(2)、![]()
3、对
于时, 换元公式(1)仍然成立。
【例1】求
【解法一】
令 ![]()
当
时,
;当
时,
。
又当
时,有 ![]()
且变换函数
在
上单值,
在
上连续,
由换元公式有

【解法二】令
![]()
当
时,
; 当
时,
。
又当
时,
,
且变换函数
在
上单值,
在
上连续,
由换元公式有

注意:
在【解法二】中,经过换元,定积分的下限较上限大。
换元公式也可以反过来, 即
![]()
【例2】求
解:设
,![]()
当
时,
;当
时,![]()

一般来说,这类换元可以不明显地写出新变量,自然也就不必改变定积分的上下限。

二、常用的变量替换技术与几个常用的结论
【例3】证明
1、若
在
上连续且为偶函数,则
2、若
在
上连续且为奇函数,则
证明:由定积分对区间的可加性有
对
作替换
得

故有

若
为偶函数, 则 ![]()

若
为奇函数, 则 ![]()


【例4】若
在
上连续, 证明:
1、
2、
并由此式计算定积分 
1、证明:设
,![]()

2、证明: 设
,![]()





【例5】求 
解:令
,![]()


故 ![]()
评注:
这一定积分的计算并未求原函数,只用到了变量替换、定积分性质,这一解法值得我们学习。